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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老公傳給已婚女同事不雅照 被抓包還辯稱是「我幻想的內容」


吳男與葉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在公司宿舍、旅館、珠海區飯店嘿咻,葉女要結束關係,吳傳曖昧訊息及他「親吻乳頭」照片給葉女,吳妻看不下去,告訴葉女的老公提告,吳辯稱訊息內容是「我幻想的內容」,但親吻葉女的男主角就是他,台中地院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將吳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48歲的吳男與葉女是同事關係,從2012年元月至2015年8月間,兩人在台中市沙鹿區的公司宿舍、或是出差到高雄市佳商旅館房間內嘿咻,還有次到大陸廣州出差時,與葉女在珠海區珀麗飯店發生性關係。

2016年5月間,葉女要結束這段關係,吳男一直糾纏,傳送「我們每天下班一起吃晚餐,一起洗澡,在浴室做愛」、「做愛時拍影片,妳說妹妹喜歡弟弟」、「都有影片,妳要我寄給妳看嗎」,還寄他親吻葉女乳頭、及葉女僅著睡衣未著內衣及底褲的照片給葉女。

經吳男的妻子以LINE通訊軟體告知葉女的老公林男,葉女與吳有不尋常關係,經林男提起告訴。吳男否認相姦犯行,辯稱「我沒有與葉女發生過性行為,我傳送給葉女內容曖昧的簡訊,是因為我精神狀況不佳,都是我的幻想內容」。

法官查出,若吳與葉女無不倫關係,豈會有他親吻她乳頭的照片、豈會有葉女葉女僅著睡衣卻未著內衣及底褲而任由他拍照情刑發生?法官認定他嚴重妨害林男的家庭生活,犯後無悔意,予以判刑。(聯合新聞網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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