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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債務還能要得回來嗎


陳大哥的弟弟夫妻倆計畫了多年想買間房子,並也看上了一戶三房的住家。但是弟弟當時因為簽約金不足,為了要湊足購屋的簽約金一百八十萬元,便向大哥商量借款,念在兄弟之情、大哥於是答應借款,但因當時大哥手上的現金不足,於是請陳太太先借款給弟弟,也由於是兄弟的關係,所以陳太太在借款給弟弟時。並未簽定任何的借款依據。而是由弟弟開了二張載明償還日期共一百八十萬的本票作為借款的擔保。
弟弟借得款項後,也順利完成購屋簽約,隔月弟弟夫妻倆便搬進了新屋。
時間過得很快,弟弟償還借款的日期也到了。剛開始弟弟都會藉口要緩幾天,一次一次拖延,到最後再跟其催討時竟然翻臉不認人!更過分的是陳大哥跟弟弟催討欠款時還遭到辱罵!陳大哥夫婦倆越想越難嚥下這口氣,況且還是自己的親弟弟。本來陳太太的意思想要到法院提告,但陳大哥又礙於親情、面子以及告到法院又不知道要拖到何時才解決。就打消這樣的念頭!夫妻倆就這樣煩惱著不知如何處理。
一天陳大哥在報紙上看到徵信社債務處理的廣告,於是來電詢問我們這筆帳款是否要得回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後我們告訴陳先生不用煩惱,這件事情可以解決的。於是就安排陳先生夫婦和法律顧問見面,首先了解到當初的款項是匯款方式,這可證明陳先生確實有將金額一百八十萬匯入弟弟帳戶。同時在借款時有弟弟簽名開立的金額一百八十萬本票且明訂了償還日期給陳太太。有了以上的條件並在我們的協助下幫助了陳大哥順利的將弟弟的欠款追討回來。